我一直坚信好奇心可以杀死一只猫,因为我当猫已经很久了。却也庆幸猫有九条命,所以我还没有真正寿终正寝。
昨晚的一件事,让我惊觉或许好奇心不是我最大的敌人,刽子手或许会另有其人。
马妈妈上星期病倒了,脑海里一直浮现着她郁郁寡欢的病颜。从发病时紧绷着神经哄骗她安心,到过后疲惫地呆滞在一旁,神经可能是绷断了吧?
低落的时候,总习惯听一些直接的、不花俏的声音。所以拿着刚买了不久的5300(叫它红白无常),听着那些我打从心底希望它们真能慰人心灵的歌曲,在屋子的各个角落走动。
夜深了,刷牙吧。
走进浴室,开水喉把水盆注满,左手自动把牙刷和绿茶牙膏从架子上取下来,右手握着的红白无常正好播着Beatles的Let it be。我浑浑噩噩地呆站在镜子前,等水盆注满了好洗刷自己。左手的牙刷不留神滑进了半满的水盆,右手迅速地伸进水盆援助。
走进浴室,开水喉把水盆注满,左手自动把牙刷和绿茶牙膏从架子上取下来,右手握着的红白无常正好播着Beatles的Let it be。我浑浑噩噩地呆站在镜子前,等水盆注满了好洗刷自己。左手的牙刷不留神滑进了半满的水盆,右手迅速地伸进水盆援助。
刹那间John Lennon仿佛被硬灌了一大桶的水,声音混浑不清。纳闷着往下看,红白无常夹在手掌和牙刷之间,躺在冷水中,仍然尽责地卖唱,讨主人欢心。
主人发了疯冲出浴室,跪在门口把红白无常分尸,拼了命往脚下的垫子上擦。垫子平时擦脚用的,可怜的孩子浸了水后又被沾满了沙尘。
主人手脚并用地爬上床,用被单反反复复地把水吸干。
过了10分钟,红白无常外表已经干透了,就战战兢兢地把电池砌回去,开机后John Lennon还是在溺水歌唱,按钮不停地在闪烁... 才买一个月!!才买一个月!!!! 黑卷的长发在发了狂的主人毒手下硬被扯下几根。
吹风筒吹风筒!!
披头散发地跑过马妈妈房间拿过吹风筒,回到房间趴在冰冷的地上猛吹。手机银幕罩着朦朦的水雾,用热风烘干了,就翻过去吹扬声器,转回来银幕又朦了。来来回回地吹了整一个小时,红白无常比当年我疯狂地和他煲了六个小时电话粥后还要滚烫。
双手紧紧握着山芋般烫手的手机,不敢面对现实的浑蛋女子披着冰冷的狼狈趴卧在床脚浑浑睡去,像尾淘空的死鱼。
第二天醒来,感觉自己还好好地活着,红白无常没死,John Lennon没在溺水,歌声不再像含着卤蛋般的混浑。浑蛋女子想起那一堆二十年来一直被当成藉口的那是因为。
她知道:有一天,有一女子,会为她白痴式的生活法则,付出代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