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煮了一锅红豆汤。
为了招待我那每月不太准时到访的好朋友。
还有顺应这乖戾的城市。
哎,真是奈何不了这个怪里怪气的城市。 前些天的大太阳热得我想拿蓄了快十年的长发开刀,今天却庆幸还有长发帮我御寒,还夸张地穿着袜子睡觉。
嗯嗯... 真的很香。
放了香草,喜欢这种平易近人的香气。
加了些陈皮,不要太多。
有点苦,在坚持一种美味的偏执。
丢进大量沙谷米,真的好多。
还是好喜欢,维持小女生时期天真的喜好。
嗯嗯嗯... 眯起眼睛享受这香气。
午间窝在沙发吃下一碗填肚红豆。
看书时候边上摆着一碗点心红豆。
傍晚msn时还有一碗解馋红豆。
最重要是被好朋友凌虐时,可以就着一碗碗红豆慰藉我可怜的腹部。
友人总是在每个月的那几天收到男友的爱心红豆汤,以前看了真的觉得羡慕死了,很想为此把自己卖掉。
不过想想为了那一碗红豆汤而输掉一颗心,这种亏本的事还真是做不得啊。
不要太贪心,现有的生活很满足,学会自己煮最实际。
大碗又好吃,还不会欠下感情债。
凌晨三点钟,我吃下了锅里盛出来的最后一碗红豆汤。
甩却以一颗心换来一碗红豆汤的笨想法。
嗯嗯... 浓浓的、稠稠的、沙沙的。
一个人的红豆汤,还是很温暖 :)
Saturday, June 09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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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comments:
妳的文筆真的越來越好,加油...愛吃紅豆沙的天鵝。
小姐,在勤写部落格之余,也记得好功课哦。无论如何堡点甜品肚子饿的时候吃还是应该的;)
阿赖,
会吗?太久没有写了..感觉有点力不从心。
要开始多写。
不过还是谢谢你啊..
还有还有!!!
真的很高兴看到你的出现!!!!
我还以为你停笔后就会消失了!
嗯!!要常来打招呼哦!!!
福祺,
没事没事,我更新也花不了多少时间,说好听是锻炼文笔,其实就是爱无病呻吟,呵..
你就不同了,每次我过去都像去到大观园,马姥姥我都要逐字逐句慢慢看,然后慢慢消化。
嗯,其实看了让我懂得比较多了:)
希望我偶尔过于“偏执”的文字,没有让你困扰才好:)不过就如阿赖所说的你的文笔的确进步蛮多的,叙事手法很具趣味。
是的,我也想说你写得很好。
只是感觉到好像有好男儿在诱惑你掉入爱情的陷阱,你却总是小心翼翼的。别衡量太多得与失,有时候一碗红豆汤代表着一颗滚烫的心,而你掉入的也未必是陷阱,也许是温暖和甜蜜的怀抱。
又很抽像了。我就是不懂得把事情说简单一点。
fuqi,
趣味吗?那哪是进步! 那只是爱乱搞而已啦..哈哈..
虎哥,
呵呵...不会抽象,我明白:)
先生你真的很细腻呃..
不过小妮子现在只是单纯地喜欢喝红豆汤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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